圖書文獻類 - 藝術圖像
碑碣拓本
1813~1813
寬:42 x 高:144 (cm)
原碑尺寸(寬):42.00 , 原碑尺寸(高):144.00 , 原碑尺寸(厚):0.00
採拓
登錄號:20000010556
本物件為西元1813年(嘉慶18年)署臺灣縣知縣高大鏞給示勒石,嚴禁任意佔福建水師提督王得祿祖塋,以及縱放牛羊、砍伐竹木、混開車路等事,並丈明定界。 碑原立於臺南市東區虎尾寮,二戰後移立赤嵌樓小碑林。
臺地居民五方雜處,且移墾者漸多,因而墳塚遭受侵毀的情行層出不窮。另一方面,漢人社會崇祀追遠的孝道,而且深信風水說,故特別尊重墳塚。所以,因墳塚而引起的爭釁亦時有所見。官府一者順應民情,再者以維社會風紀,所以屢頒告示,並勒碑嚴禁,以保護墳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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