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辰駿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碑碣拓本
1754~1754
寬:70 x 高:101 (cm)
原碑尺寸(寬):69.50 , 原碑尺寸(高):100.50 , 原碑尺寸(厚):0.00
採拓
登錄號:19580010914
本物件為西元1754年(乾隆19年)彰化縣知縣劉辰駿給立告示,嚴禁外方以及本庄附近棍徒侵墾施業主埔地,仍為庄眾牛埔,並立界永息訟端;文中並述前知縣蘇渭生與業主施長齡調處爭端的經過與結果。
早期移住民因開墾耕作需借助牛隻之力,故設公有埔地以為牧牛的場所。但此等牛埔常為肥美之地,遂引起拓墾者覬覦,每每恃強佔墾,形成保護牛隻與拓墾間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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