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詳、不詳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碑碣拓本
1723~1735
寬:42 x 高:72 (cm)
原碑尺寸(寬):42.00 , 原碑尺寸(高):72.00 , 原碑尺寸(厚):0.00
採拓
登錄號:19580010540
本物件為興隆寺產業示告碑記拓本;興隆寺主祀釋迦牟尼,從本物件為可知興隆寺草創於西元1689年(康熙28年),至鳳山縣知縣李丕煜與臺灣南路營參將陳倫烱批捨菜圃、店地,而垂寺宮永奠,宗支接祀。按,李氏任期在西元1719–1721年(康熙58年–康熙60)間,陳氏任期在西元1721–1723年(康熙60年–雍正元年),知其在任內所捐香田、產業,應不致為不肖者謀典估盡、香燈齋糧無資,甚至寺宇破漏、饑寒歸世。 其後,幸經捐金修繕寺宇、贖回原業,乃得香燈復明、前德依在。寺方為恐日後不法之徒再度盜典、貪利盜買,遂勒石示告,明其源由,以杜覬覦,即成本物件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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