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華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1930~1930
長:17 x 寬:25 (cm)
複製
登錄號:20030014136
本物件為西元1930年(昭和5年)王清華持分賣渡証書,張數為3張。戳記有13,為「臺北地方法院苗栗出張所印」1枚、「臺北地方法院苗栗出張所」半截戳記4枚、字號用印2枚、印章6枚。立契賣渡契字人為王清華。賣渡證為日治時期的買賣契約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土地。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苗栗郡苑裡庄社苓。王清華將此土地賣給山柑王深。賣渡代金510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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