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曰覲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碑碣拓本
1857~1857
寬:70 x 高:135 (cm)
原碑尺寸(寬):69.50 , 原碑尺寸(高):135.00 , 原碑尺寸(厚):0.00
採拓
登錄號:19580010934
本物件為西元1857年(咸豐7年)彰化縣知縣秋曰覲給立告示,嚴禁寶斗大溪與三條圳等處筏夫酷索載費,以害行旅;並妥議定規,開列給貲條款,勒石以衛行旅負販。
臺灣津渡的設置,至遲於清領初期已有。始先津渡有官渡、民渡之分;早期渡船多為官渡,官渡則有渡稅之徵,弊端叢生;而民渡亦有勒索之弊。渡頭的筏夫每藉擺渡妄向行旅威迫,需索無度,以致行旅維艱,因而有「義渡」的設置,並勒碑示禁。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