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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奉憲封禁古令埔碑拓本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
奉憲封禁古令埔碑拓本

汪楠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碑碣拓本

1815~1815

寬:86 x 高:65 (cm)

原碑尺寸(寬):86.00 , 原碑尺寸(高):65.00 , 原碑尺寸(厚):0.00

特調福建臺灣府正堂、加五級、紀錄十次、又一等軍功、加一級、紀鏈二次汪,為特行曉諭永禁事。 照得鳳屬屯佃首伍和裕(即楊茂)具控粵莊職員鍾麟江等「妨墾古令埔、黨眾焚搶」,及鍾麟江等具訴「以該處一經楊茂開墾,設有意外之事粵人前無生路、後無退門,呈請禁墾」一案。經本府訊明:古令埔係無主荒地,雖不准閒人開墾,應聽熟番自行墾耕;斷令鍾麟江將伍和裕所用工本滅半繳還伍百員,該處荒埔斷歸該番耕種。詳蒙臬道憲糜批:「既據訊明古令埔係屬無主荒地,斷令鍾麟江將伍和裕所用工本減半持繳番銀五百○類,給還伍和裕承領;地歸該社熟番自行墾耕,洵均妥協。現據五品職銜鍾麟江、廪生黃觀光、黃鑑川、職員李連程、謝儲賢、賴啟傑、武生李瓊林、管事鍾泮東等具呈『北遵斷繳銀具結,聯名懇請示禁:將古令埔山脚一帶不許圍莊,只許社番自行栽種;閩、粵人不得佔墾,亦不許屯辦、通事、土目按地私抽』等情,亦屬杜絕爭佔之道。仰即查明給示,勒石永禁。仍將鍾麟江所繳番銀給還伍和裕承領,並飭行鳳山縣勒石永禁外,合行曉諭。」 為此,示仰闔邑人等知悉:該處古令埔永禁開墾,准社番自行墾耕;不許軍弁、通、土按地抽租,亦不許圍莊,閩、粵人等不得侵佔滋事。如敢故違,定即拏究不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此案經□四載,所有僉用係兩里近處等莊眾照甲□□□□;所有出銀□□□□□□費用不敷,案縣不結。爰集商議,酌量捐題,以資費用,以□此□□□□□□□□□□。 大聖祀典題銀壹百員、舉□公費題銀壹百員,大聖新祀典題銀肆拾員、白渡五顯祀典題銀肆拾員。鎮邑聖母祀典題銀叁拾員、鎮邑城隍祀典題銀叁拾員。廣濟橋費題銀叁拾員、南華聖母祀典題銀叁拾員、坪子頭渡費題銀叁拾員,邱永月公嘗題銀叁拾貳員。鄔瑞海題銀叁拾大員,劉道公嘗題銀叁拾員,張新恩公、福□公、懋泰公題叁拾員。吳子彝、(吳正)榮公嘗題銀貳拾員,林正榮兄弟題銀叁拾員,鍾軒南祠祀典題銀肆拾員、鍾南山公嘗題銀肆拾員,鍾建昌題銀肆拾大員。鍾懿軒、(鍾)光裕公嘗題銀捌拾員,鍾□軒神龕祀題銀肆拾員。□□□□□□□□□拾員,□□□公嘗題銀□□員,鍾□□□公嘗題銀□□員,□□題銀肆拾大員、鍾開華題銀肆拾大員,鍾朗仰公嘗題銀肆拾員、鍾應亮公嘗題銀肆拾員、鍾元任公嘗題銀肆拾員。 倡事董理:□□銀務武舉李僉華,監生鍾乃芳,生員吳占侯。 嘉慶貳拾年伍月二十日給。

採拓

登錄號:19580010620

本物件為西元1815年(嘉慶20年)奉憲封禁古令埔碑,為臺灣府知府汪楠給立告示,嚴禁閩粵人佔墾古令埔荒地,亦不許屯辦、通事、土目按地私抽等情,以維該地出入有門,然准原住民自行墾耕。文末附記為解決本懸案所勸捐的情形,開列捐款者姓名與金額,以為昭信。天后宮主祀天上聖母,為內埔地區大廟,亦為六堆人士議事會所。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