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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民國六十二年高雄縣橋頭鄉公所給凌新仰不動產監證費繳納通知書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
民國六十二年高雄縣橋頭鄉公所給凌新仰不動產監證費繳納通知書

凌新仰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1973~1973

長:19 x 寬:13 (cm)

複製

登錄號:20090010889

本物件為西元1973年(民國62年)高雄縣橋頭鄉公所給凌新仰不動產監證費繳納通知書,「高雄縣橋頭鄉公所印」戳印1枚、「橋頭鄉農會代理橋頭鄉公庫民國62.10.19稅收之章(1)」戳印1枚,共計戳印2處。橋頭鄉公所在西元1973年(民國62年)10月15日通知高雄縣橋頭鄉芋寮村21號的凌新仰要到橋頭鄉公所辦理不動產監證費繳納,限繳日期為西元1973年(民國62年)11月14日。契價共計新臺幣3459元,監證費35元。凌新仰在西元1973年(民國62年)10月19日完成繳納。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