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振興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1878~1878
長:49 x 寬:49 (cm)
複製
登錄號:20030014448
本物件為西元1878年(光緒4年)潘振興立杜賣盡根田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4,為「理番分府給双藔社土目潘振興長行記」4枚。立契人為双藔西势社潘振興。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埔園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船頭埔。潘振興因乏銀費用,將此埔園賣給陳星記。交易金額為佛銀24大元。此約為熟番立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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