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桂芬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碑碣拓本
1890~1890
寬:65 x 高:142 (cm)
原碑尺寸(寬):65.00 , 原碑尺寸(高):142.00 , 原碑尺寸(厚):0.00
採拓
登錄號:19580010880
本物件為西元1890年(光緒16年)苗栗縣知縣林桂芬撰文,詳述西元1887年(光緒13年)臺灣省而添設苗栗縣,既設治而必祀城隍尊神的始末,並及建廟格局、經費與有功人員;這次重修工程,西元1889年(光緒15年)12月興工,次年11月竣工,遂勒石以垂不朽。依據沈茂蔭《苗栗縣志》卷十「典禮志」記載:「城隍廟,在縣署前。西元1890年(光緒16年),苗栗知縣林桂芬捐洋銀一千元,諭飭紳董舉人謝維岳、中書科中書劉宣才、幫董職員徐炳文、例貢劉聯科等倡捐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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