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詳、不詳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碑碣拓本
1867~1867
寬:28 x 高:33 (cm)
原碑尺寸(寬):28.00 , 原碑尺寸(高):33.00 , 原碑尺寸(厚):0.00
□□胡家之宅無後代,現□□□□□無奈將厝稅出列□□□將來迎祀,以為年節之費;餘剩存為修理□□之人永遠不得□賣轉典別人,如果有此察出,即開官究治。
同治六年,浙紹山陰徐立。
採拓
登錄號:19920010095
本物件為西元1867年(同治6年)胡宅厝稅用途碑記拓本,近年出土、碑文風化,辨讀吃力,隱約中可見「胡宅無後,出租以為年節之費,餘充修葺之用」諸語,乃知本碑其厝稅用途約束的功能。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