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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刱建西嶼浮圖記拓本藏品圖,第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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刱建西嶼浮圖記拓本

謝維祺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碑碣拓本

1779~1779

寬:98 x 高:258 (cm)

原碑尺寸(寬):98.00 , 原碑尺寸(高):258.00 , 原碑尺寸(厚):16.00

臺灣補東南之缺,而澎湖為之樞;澎湖當臺、廈之交,而西嶼為之障。廈居乾而臺在巽,自廈而東者,則左西嶼而轉以抵臺;自臺而西者,則右西嶼而轉以抵廈。官民商船之來往,稍遇飛廉之乖迕,群望西嶼以為依歸焉。予於丁酉秋蒞澎之始,間嘗一陟西嶼之巔,則見有故壘□成邱者,廣不過仞,高不越尋常,殊不足係遙瞻而遠矚。心擬捐資建一浮圖於崇山,以作迷津之指南,兼以壯地方之形勢。顧填海雖本寸誠,而移山必須眾手。方當躊躇揣量之際,而郡伯蔣公先得同然之心,札以底事來商,樂首捐清俸以為之倡。遂邀同治中鄔公傳諭臺行船戶,復荷上憲寅僚隨緣醵金,以成其美。厥工維浩,厥費綦繁。予既力捐番鏹三百圓,又酌之廈門□□守張公,亦援臺例,同仁一視,以共集厥事。經始於戊戌孟冬,落成於己亥季夏。高廣適宜,為級者七。宮其前,奉天后之神。廠其頂,懸長明之燈。所有常住日用之資,與夫敬神香燭燈油之費,則諗眾而出諸同欲焉。 夫浮圖始西域教,予聞佛以濟人為德,則人仗佛力而藉神庥,拔渡苦海,誕登彼岸。不特往來官商之志,當亦斯人大共之福也已。 大清乾隆四十四年歲次己亥秋七月吉旦,會稽謝維祺撰。 澎湖自來無僧,今既建城隍廟,延僧住持。而西嶼塔院又不可以士民職掌,遂屬僧人分司其事。日用香燭之費,開列於左: 一、西嶼為澎湖要口,向無公館,坐汛者賃住民房,月出租錢一千文。今既建有公館,上憲寅僚可以為守風停足之所,而坐汛者既將此項租錢,按月交給常住。 二、塔廟住持,公館租錢一十二千文不敷所費。今就往來挽泊西嶼與進媽宮者,各行公議每船捐錢一百文,其杉板船隻每船捐錢五十文,交給常住。 附捐資銜名: 臺灣掛印都督府董果捐番銀一百圓,臺灣督學兵備道張棟捐番銀五十圓,臺灣府知府蔣元樞捐番銀五百圓,臺灣海防分府鄔維肅代墊各船戶捐番銀五百四十圓,臺灣海防分府劉亨基捐番銀五十圓、臺灣理番分府史崧壽捐番銀五十圓,臺灣淡防分府成履泰捐番銀一百圓、泉州廈防分府張朝縉捐番銀一百圓、臺灣縣知縣郁正捐番銀一百圓、鳳山縣知縣李桐捐番銀一百圓、諸羅縣知縣李倓捐番銀一百圓、彰化縣知縣倪慶捐番銀一百圓。廈門□□行共捐番銀三百元圓,廈門□□行共捐番銀二百圓,廈門□□行共捐番銀二十四圓。 督視工程:晉江監江監生楊慶餘,石工:蔣寶、梁長。

採拓

登錄號:19580010669

本物件為西元1779年(乾隆44年)澎湖通判謝維祺倡建西嶼浮圖,以作迷津指南,遂由官商、船隻集資勸捐,自西元1777年(乾隆42年)10月興工,至西元1779年(乾隆44年)6月竣工,因以勒石紀事,文末開列香燭費支用情形,並附捐資銜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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