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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南門門額拓本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
南門門額拓本

藍見元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碑碣拓本

1835~1835

寬:127 x 高:59 (cm)

原碑尺寸(寬):127.00 , 原碑尺寸(高):59.00 , 原碑尺寸(厚):8.00

道光歲次乙未年建 督權職員陳四美 南門 正總理藍見元 副總理莊高明董事蔡合發陳球記仝立

採拓

登錄號:19580010629

本物件為西元1835年(道光15年)阿里港城南門門額,上款作「道光歲次乙末新建,督催職員陳四美」,下款署「正總理藍見元、副總理莊高明,董事蔡合發、陳珠記仝立」清代地方行政制度中有縣丞一職,可因應地方拓展、治安需求而便宜設治、隨機移置,以輔佐知縣,故有分縣之稱。臺灣府鳳山縣縣丞原設於萬円,至西元1761年(乾隆26年)移置阿里港,得見以下淡水溪河運重鎮著稱的阿里港受到重視,自此墾殖日繁,闤闠漸盛。西元1835年(道光15年)地方士紳新建城垣與城門四座,以護衛民居;直到日治時期,城拆垣毀,僅存南門與北門二件門額,移立里港公園。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