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再興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1878~1878
長:47 x 寬:47 (cm)
複製
登錄號:20030014447
本物件為西元1878年(光緒4年)潘再興立杜賣盡根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5,為「臺北府正堂□□□街庄總理陳金源戳記」2枚、「潘碧玉信記」1枚、「清賦騐訖」1枚、光緒拾五年字號用印1枚。立契人為西势社番潘再興。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后厝仔水尾。潘再興因乏銀費用,將此水田賣給漢人陳沛霖。交易金額為佛銀30大元。此約為熟番立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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