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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善養所碑記拓本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


善養所碑記拓本

吳桂芳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碑碣拓本

1852~1852

寬:89 x 高:203 (cm)

原碑尺寸(寬):47.00 , 原碑尺寸(高):170.00 , 原碑尺寸(厚):0.00

竊維心存樂善,必重仁慈;德尚好生,莫先養濟。念遊子之久羈,止居靡所;知窮民之無告,疾病堪憐。欲使安身而利用,務須處置之得宜;庶幾病者可依棲有定,不幸死者殯殮無虞也。 伏思彰邑城南武廟及龍王廟,祀典攸關,肅清為貴。每有窮途孤客、患病旅人,無地棲身,投臥其處;直僵橫偃、露體褻身,狎侮神靈,莫此為甚。盖雨暘蒸濕、寒暑感傷,致病恒多致死,可惡又甚可憐!道光十二年,吾宗爵人君,係生員名觀瀾尊翁也;素本樂施,好行善事。就於廟邊始建瓦屋三間,名曰「善養所」。嗣因棲止者眾,屋室窄隘。道光二十二年間,復與王以義堂、吳祝豐館再為勸捐翻廣,併設床舖器用;仍僱一人,常川在所,應接病人。又協族親職員春崇君暨紳耆稟請前邑主魏勒石示禁在案,以杜燹端。是有心創建,必立法周詳。所分前後,男女各異其居;房判北南,死生亦殊其處。穢濁毋許相侵,調養自能漸愈。所謂以善養人者,義取諸此。 第念投宿日多,輸捐未定。彼夫疾病易療,活固不少;即如膏肓難治,沒亦甚多。棺木所需,誰殫喜捨!維好善之人,後先欣捐其數;慈心之士,多寡樂願其輸。然用多易竭、事久難繼,現時縱有可資,後日恐無所藉。 爵人君不吝已貲、不惜己力,倡邀江朝王君暨諸善士相勸捐題,為眾窮人預籌久遠。集腋成裘,可長存以費用;置田生息,俾永濟夫孤貧。病危則分給賑濟,身故則發付收埋。如或養成體健,實同再造之恩;茍其數已目瞑,亦感無彊之德!施濟能敦行不怠,子孫必獲福靡涯;是所謂「積善之家有餘慶」之夫!至於病故瘞埋,墓則竪牌為號、所則設簿登記,載明籍貫、姓名,以便該親識認。 興斯舉者,皆爵人君懇□□□,留心創建,歷始終而罔懈,海外週知其有功德於人,豈淺鮮哉!茲為捐貲以助成功,務宜勒石以彰善行;當刊補其芳名,用以垂諸不朽。是為序。 監生阮廷煥捐銀壹佰大元。監生蔡啟芳捐施棺木□□□。州同吳春祿、生員陳江源、布經林友賢,以上各捐銀□十大元。理問王江朝、理問黃國昌、州同吳榮椿、布經陳元吉,以上各捐銀弍拾大元。通利號捐銀拾六大元。鹿港林松軒捐銀拾五大元。郡城謝景淵、嘉屬監生吳繼昌、監生劉文輝、蘇客□、□□□、奇珍號、董事吳彙旋,以上各捐銀拾大元。監生楊廷瑞捐銀捌大元。總理林捷高捐銀四大元。□□□□□□□,捐銀拾叁大元。 典王田水田一段價叁佰大元,收來磧地銀弍拾大元,□□□□拾大元……。 咸豐貳年貳月 日,生員吳桂芳謹序。

採拓

登錄號:19580010188

本物件為西元1852年(咸豐2年)生員吳桂芳所撰,詳述善養所沿革、重修紀事、勒石示禁、善養立規諸事,並明「積善之家有餘慶」的大義。文末銘記捐題,以彰善行,並垂諸不朽。
清領時代彰化縣城有四大慈善機構,一是養濟院,二為 留養局,三為育嬰堂,四是善養所。善養所主要是收容行旅病者,位置在關帝廟南側牆外小巷旁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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