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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嘉慶七年潘輝生兄弟立典契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


嘉慶七年潘輝生兄弟立典契

潘輝生兄弟

立契人:輝兄弟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嘉慶柒年弍月

長:45 x 寬:42 (cm)

仝立典契人下淡水社潘對生、輝生、規生,有承父鬮分下則園壹坵,受丈肆分,年納租粟壹石滿斗正,坐落土名過溝墘。東至李宅園,西至施仔落園,南至李宅園,北至李宅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銀費用,托中引就與許長觀典出時價佛銀柒拾貳大員正。其銀即日仝中收訖,園聽銀主前去起耕掌管,招佃耕作,永為己業,不敢阻當。保此園係輝兄弟等承父物業,與叔兄弟侄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不明為碍。如有不明等情,規、輝……(不干)銀主之事。其典限至拾年終,聽典主備足契面銀取贖,不得刁難。如是無銀取贖,永付銀主掌管,不敢生端異言。恐口無憑,立

購置

登錄號:20070010103

本物件為嘉慶7年(1802)潘輝生兄弟立典契,立契時間為嘉慶7年(1802)2月。地點在下淡水社,立契人為潘輝生等,內容為:「人下淡水社潘輝生等有承父鬮分下則園壹坵,東至李宅園,西至施仔落園,南至李宅園,北至李宅為界。今因乏銀費用,由許長典出時價佛銀72大員正。其典限至10年終,聽典主備足契面銀取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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