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友
圖書文獻類 - 藝術圖像
碑碣拓本
1750~1750
寬:67 x 高:141 (cm)
原碑尺寸(寬):67.00 , 原碑尺寸(高):141.00 , 原碑尺寸(厚):0.00
採拓
登錄號:20050012987
本物件為西元1750年(乾隆15年),淡水撫民同知陳玉友給立告示,碑額題刻「奉兩憲示禁」,係淡水廳同知陳玉友頒發的示禁碑,嚴禁淡水東西堡差役編造甲冊門牌時藉機苛派規費,滋擾良民。文中所稱「前憲」,乃指淡水同知曾曰瑛,故額刻「奉兩憲示禁」。
清代臺灣為開發、建設地方,依丁口比例而征調民番參役,並徵課納稅。遇有運餉、解糧、換班兵丁及文武大小各官往來一切公務,每派撥民番車輛,又有指派業戶採買倉糧之事。由於此等情事造成民番不勝擾累之苦,而胥吏從中牟利以飽私橐。故有清一代在臺灣留下多件派撥民番示禁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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