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青雲等3人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民國四十二年十二月十日
長:25 x 寬:38 (cm)
捐贈
登錄號:20030011334
本物件為民國42年(1953)泰山製茶工廠及泰山碾米工廠合股契約書,張數共1張,1式3份與編號OB92c1333、OB92c1335內容相同。無戳記。范朝燈、張青雲與張述記等3人於契約書中約定共同持有泰山製茶工廠及泰山碾米工廠「所有施設一切機械附屬品」、「茶畑茶三十萬餘欉」、「茶畑紅柿」,3人各持有3分之1之經營權利,並於每年12月末日收支決算1次及開股東大會,不論損益皆負責責任,製茶工廠與碾米工廠張青雲為代表,3人於民國42年12月10日簽訂契約。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