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萬福、徐景雲、張裕光
圖書文獻類 - 藝術圖像
碑碣拓本
1935~1935
寬:76 x 高:113 (cm)
原碑尺寸(寬):76.00 , 原碑尺寸(高):113.00 , 原碑尺寸(厚):0.00
採拓
登錄號:20010010024
本物件為西元1931年(昭和10年)義民廟樂施碑記之第二件,係重刻西元1905年(明治38年)所立碑記。敘述西元1788年(乾隆53年)捐置廟宇地基、西元1801年(嘉慶6年)捐置田業、西元1817年(嘉慶22年)捐置水田、西元1892年(光緒18年)捐置廟宇用地四事,以見前賢樂善好施的義舉。
新埔褒忠亭義民廟是北臺灣客家族群共同的信仰中心,源自西元1786年(乾隆51年),朝廷取締天地會,林爽文號召民眾對抗,北路部隊攻下了淡水後挺進六張犁庄(今竹北六家地區),為保衛家鄉,當地仕紳林先坤組織義民部隊協助官兵平亂,征戰中200餘人不幸犧牲。事變平定後,義民的骨骸埋葬於此,俗稱大塚。清乾隆皇帝嘉勉在事變中出錢出力的義民,賜匾「褒忠」,地方仕紳倡議建廟祭祀,公元1786年(乾隆53年)冬季奠基,兩年後竣工落成。西元1835年(道光15年)義民廟祭祀負責人立「敕封粵東義民祀典簿」規約,建立起桃竹地區客家人共同參與祭典活動的風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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