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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大正五年林九牧管理人林生繳納大正四年後期分地租領收證明藏品圖,第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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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五年林九牧管理人林生繳納大正四年後期分地租領收證明

林九牧等

不詳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1916~1916

長:19 x 寬:13 (cm)

登錄號:19980012907

本物件為西元1915年(大正4年)後期分林灶、林九牧等管理人林生繳納臺灣總督府歲入地租及附加稅領收證明。地租繳納人為林灶、林九牧等管理人林生在西元1916年(大正5年)2月24日繳納大正4年後期臺灣總督府歲入地租及地租附加稅,地租8圓97錢,地租附加稅1圓79錢。完納後,由十八庄區長李丁財開立領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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