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十三年羅立添等立杜賣盡根田厝餘埔契字;嘉慶拾六年肆月布字壹萬五千陸百貳拾號右給淡防廳業戶吳時葉之契尾
羅立添、羅立興、吳時葉、臺灣布政司
立契人:吳時葉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1811~1811
長:55 x 寬:35 (cm)
購置
登錄號:19970010454
本物件為嘉慶13年(1811)2月羅立添、羅立興、羅立敬、羅立乾,仝姪璋文、瑞文和瑯文等兄弟姪七人立杜賣盡根田厝餘埔契字,有承父遺下水田荒埔一處坐落在土名尖山缺子庄下崁坡,土地範圍爲2甲5分,東至小河為界,西至車路為界,南至陳□埔田為界,北至呂家田為界,四至界址明瞭,每年納業主大租谷15碩正,帶屯租2斗5升,因乏銀費用,願將土地賣與吳時葉覌,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950大員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為中人:呂蕃調、張蘭生
在塲見人:游廷光、徐秉秀、陳□生
知見人:兄維,奕發、立麒
代筆:弟羅立敬
在塲侄:球文、璉文、珊文、瑾文、聲文
西元1811年(嘉慶16年)4月布字15620號右給淡防廳業戶吳時葉之契尾,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羅立添和羅立興,因使用不便,別無輾轉,今將自己水埔荒埔位於尖山缺仔庄下崙賣與業戶吳時葉為業,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655兩5錢正,納稅銀19兩6錢6分5厘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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