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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民國三十六年三二事件臺中縣長宋增渠縣長告民眾書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


民國三十六年三二事件臺中縣長宋增渠縣長告民眾書

宋增榘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1947~1947

長:26 x 寬:36 (cm)

臺中縣政府告民眾書 各位同胞:最新繼著臺北「二‧二八」事件﹑發生了本縣「三‧二」的不幸[1]事故﹑這次的騷動﹑可說是一般民眾基於改善政治的心理、一時受外來暴徒煽動、演成排外的一種錯誤行為﹑所以外省藉公務人員以及商旅遭受搶打情形之慘﹑損失之鉅、誠屬不幸!   本府為著不使事件擴大﹑不流血不犧牲﹑採取鎮靜態度﹑不與敵對﹑然而人心慌恐﹑秩序紛亂﹑交通受阻﹑暫致各種工作陷於停頓狀態中。 好在地方有識人士及有志青年﹑深知求治方式之不當﹑出面維持秩序﹑為地方治安求善後﹑尚幸事件迅速終止﹑秩序慚趨安定﹑這是一個可喜的現

登錄號:19950010020

本物件為西元1947年(民國36年)三二事件臺中縣長宋增渠縣長告民眾書,共1張。因二二八事件而引起臺中縣三二事件,臺中縣新選民意縣長上任前,原縣長宋增渠任職至六月底。續任期間公告六點聲明,包含地方義務警察隊改組、保安組織人員繳回槍械、蒐集外省人員散失物件、不追究民眾責任、承諾不報復、解散各級時局(事件)處理委員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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