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忠質等3人
立契人:周忠質、忠水、忠權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嘉慶弍拾肆年拾月
長:47 x 寬:51 (cm)
複製
登錄號:20160010148
本物件為西元1819年(嘉慶24年)周忠質等3人仝立杜賣盡絕根田厝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4,為「彰化縣邑用印」2枚、「彰化縣邑用印」半截戳記1枚、「理番分府給遷善南社通事六萬海長行戳記」1枚。立契人為周忠質等3人。
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3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鹿藔庄桞樹湳(今臺中市沙鹿區),配納沙轆南社業主大租粟。周忠質等3人因乏銀別創,將此水田賣給王鐶。交易金額為佛番銀1100大員。
從這份文書可以看見鹿藔庄周家、王家與沙轆南社(拍瀑拉族)彼此之間的土地權利與義務關係,也顯示出該區族群關係的情形。此文書也見證了鹿藔庄地方社會中周家與王家之間的網絡發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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