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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咸豐六年陳萬德立合約字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


咸豐六年陳萬德立合約字

陳萬德

立契人:陳萬德, 陳漢江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咸豐陸年三月

長:42 x 寬:42 (cm)

立合約字人陳萬德有荒山壹所參叚壹叚址在庙仔后大眾媽逐東至陳陣相思界西至陳儉竹圍界南至陳預生坑界北至陳大禹相思界又壹叚址在糞箕湖前東至自己相思界西至陳陣相思界南至陳陣山界北至陳尚相思界又壹叚址在糞箕湖后東至坑心西至自己相思界南至陳預生相思界北至陳戇錢相思界各四至●●為界自栽種相思柴以來毫無窒碍茲因人心不古盜賊●起難以看守于是託中引就招與陳漢江觀出首看守仝中三面言約此山自咸豐丙辰年春起限至癸亥年終止山由主轉其樹木長大可以砍伐變賣之際銀項作二份均分山主淂壹份看山之人得壹份俱不淂刁難再北德又有庙仔后北熟園一所東至

購置

登錄號:19990010729

本物件為咸豐6年(1856)3月陳萬德立合約字。內容為:咸豐6年(1856)3月,陳萬德有荒山1所3叚,因人心不古,盜賊□起,看守維艱,故招與陳漢江出首看守,交付巡視掌管,雙方言約此山自咸豊丙辰年(咸豐6年,1856)春起限至癸亥年(同治2年,1863)冬止。業田主轉其樹木長大可以砍伐變賣之際,銀項按作2份均分,山主得1份,看山者得1份,俱不得刁難。又有庙仔后北熟园1所,亦交陳漢江耕作,言約早季收成作對半均分,晚季作三七,园主抽出三分;今因乏銀費用,再向陳漢江手中借出佛面銀5大員。正約其銀愿貼利息谷2石正滿,早季完納,不敢少欠。如欠愿將此园租扣抵為利息,不敢生端滋事。今欲有憑,立合約字乙帋,付执為炤。為中人陳明覌、秉筆人潘巨川、知見銀人胞弟陳牙,以及立合約字人陳萬德,畫押憑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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