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福生等2人
立契人:林福生, 林?號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咸豐柒年拾月
長:42 x 寬:42 (cm)
立鬮書字林福生凉號等聞張公藝九世同居何忍一旦分爨但子孫日盛恐口角爭競是以請過宗親人等當堂言議承伯父明買過顏佛山田園壹叚坐落土名營盤前東西四至載明在印契內今因兄弟仝立鬮書弍紙一樣將此田園各半均分福生應分淂北份田柒坵園四坵南份園參坵凉號應分淂南份田柒坵園四坵北份園參坵其界坵載明在大契內兩不淂異言生端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口恐無憑合立鬮書字弍紙各執壹紙付執為炤
批明上手契參紙交與福生收存日後若有用者自當献出不淂刁難此炤
再批明印契壹紙交與凉號收存日後若有用者自當献出不淂刁難再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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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號:19970010295
本物件為咸豐7年(1857)林福生立鬮書字,立書人為林福生、林涼號,因子孫日繁爰請房親人等商議將伯父名買過顏佛山田園四至載明,兄弟仝立鬮書字二紙,各執一紙永遠為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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