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溫義等2人
立契人:廖溫義, 程紅塗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昭和六年十一月貳日
長:25 x 寬:34 (cm)
870817.01
昭和六年(支)第一六四三號
支拂命令
虎尾郡西螺街西螺九九一番地
債權者廖溫義
仝郡仝街埔心六三0番地
債務者程紅塗
請求ノ目的
一金蓬來籾參千參百斤 貨貸料
外ニ右金額ニ對シ昭和 年 月 日ヨリ辨濟ニ至ル迄
ノ削合ニヨル利息
一金整籾メキトキ●籾4斤ユ付金三十ユ亦割合ユ依ル對
債換算金壹百拾亦五拾戔
一金四絲九拾壹錢也 督促手續費
右債務者ハ此命令送達ノ日ヨリ二週間內ニ
前記請求額ヲ辨濟スルカ又ハ當法院ニ異議ヲ申
購置
登錄號:19980010824
本物件為昭和6年(1931)11月2日程紅塗支拂命令正本,張數2張。「臺南地方法院嘉義支部印」戳印1枚、「臺南地方法院嘉義支部單獨部法院書記印」戳印1枚,共計戳印2處。此為債權者廖溫義向債務者程紅塗提出支拂命令,請求目為蓬萊米3300斤等等,換算為1金4元91錢。由臺南地方法院嘉義支不單獨部判官山中榮發布命令。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