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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昭和九年陳承燦共有權賣渡證書藏品圖,第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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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九年陳承燦共有權賣渡證書藏品圖,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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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九年陳承燦共有權賣渡證書藏品圖,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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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九年陳承燦共有權賣渡證書藏品圖,第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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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九年陳承燦共有權賣渡證書藏品圖,第5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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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九年陳承燦共有權賣渡證書藏品圖,第6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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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九年陳承燦共有權賣渡證書藏品圖,第7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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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九年陳承燦共有權賣渡證書藏品圖,第8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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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九年陳承燦共有權賣渡證書藏品圖,第9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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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九年陳承燦共有權賣渡證書藏品圖,第10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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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九年陳承燦共有權賣渡證書藏品圖,第1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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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九年陳承燦共有權賣渡證書藏品圖,第1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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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九年陳承燦共有權賣渡證書藏品圖,第1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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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九年陳承燦共有權賣渡證書藏品圖,第1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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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九年陳承燦共有權賣渡證書藏品圖,第15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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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九年陳承燦共有權賣渡證書藏品圖,第16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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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九年陳承燦共有權賣渡證書

陳承燦

立契人:陳琪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昭和九年弍月拾日

長:25 x 寬:17 (cm)

購置

登錄號:19940010291

本物件為昭和9年(1934)陳承燦共有權賣渡證書,張數為16張。戳記有65,為「臺北地方法院新竹支部印」3枚、「臺北地方法院新竹支部」半截戳記14枚、字號用印3枚、印章25枚、印章半截20枚。立契賣渡契字人為陳琪祥。賣渡證為日治時期的買賣契約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土地共有權。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新竹市新竹字北門。陳承燦將此土地共有權賣給陳琪祥。交易金額為金18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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