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明錦
立契人:廖溫正, 江明錦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民國參拾陸年七月廾弍日
長:27 x 寬:19 (cm)
871057.001
土地贌耕契約書
業主廖溫正稱為甲佃人江明錦稱為乙締結贌耕條件如左
第壹條甲將以本書末尾土地表示所有地全部乙贌耕之
第弍條贌耕期限民國參拾陸年柴月拾五日起參拾捌年柴月拾四日止滿弍個年
第參條贌耕料分做每年前期分後期分兩期分激納。前期分贌耕料繳納期限陸月壹日起柴月拾四日止。後期分繳納期限拾弍月壹日起翌年壹月拾四日止。每期分贌耕料乙將以左記現地實物及栽培面積計算繳納與甲
(一)落花生(現地栽培生果)甲當拾捌石。
(二)蕃薯(南投種或拾七號至蕃種交●種四種類其中雞卵大以上實物並無瑕疵)
購置
登錄號:19980011064
本物件為民國36年(1947)江明錦土地贌耕契約書,業主廖溫正,佃人江明錦。 贌耕面積貳甲壹分三厘六毛貳糸。贌耕期限民國36年(1947)7月15日起38年(1949)7月14日止2個年間。 贌耕料分做每年前期分、後期分兩期分繳納。前期分贌耕料繳納期限6月1日起7月14日止。後期分繳納期限12月1日起翼年1月14日止。契約期限中不得轉贌他人,契約期限內不得栽種甘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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