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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同治四年柯送立退耕田契字;明治三十四年臺中縣契尾給顏考趖藏品圖,第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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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四年柯送立退耕田契字;明治三十四年臺中縣契尾給顏考趖藏品圖,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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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四年柯送立退耕田契字;明治三十四年臺中縣契尾給顏考趖藏品圖,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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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四年柯送立退耕田契字;明治三十四年臺中縣契尾給顏考趖

柯送、不祥

立契人:柯送, 柯籐兄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1865~1901

長:49 x 寬:61 (cm)

立退耕田契字人大甲大甲東庄柯送有承先父明退過李溪水水田一所坐落土名址在番社後井仔頭其東西四至界址俱登載上手契字內明白原帶泉水通流灌□充足逐年應納番主大租粟一斗正今因乏銀應用愿將此水田轉退耕先盡問親房伯叔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向與大甲街尾柯籐兄手內退過佛銀二十八大員正即日仝中親交收足訖其水田隨即照四至界址踏明交付與銀主前去起耕掌管出贌收租抵利其水田自退之後送永不得言增亦不敢言贖等情倘有上手來歷不明為碍送出首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合立退耕田契字一帋併帶上手契字三帋計共四帋付執

購置

登錄號:19990010830

此文物係西元1865年(同治4年)1月柯送立退耕田契字,有承先父遺下退過李溪水水田1所,坐落土名在番社後井仔頭,其東西四至界址俱登載上手契約,逐年應納番主大租粟1斗,今因乏銀應用,拓中引就大甲街尾柯籘,手內退過佛銀28大員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代筆人:郭允譽
為中人:柯求
在場人:妻陳氏

本物件為西元1901年(明治34年)10月11日臺中縣契尾給顏考趖,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東新總,住在苗栗三堡大甲東社,於西元1881年(光緒7年)1月把土地賣給顏考趖,住在苗栗三堡馬鳴埔庄。所賣土地位於苗栗三堡馬鳴埔庄,埔園東西150尺南北400尺,價格為金8円也,納稅銀金24錢,遵照西元1897年(明治30年)律令第4號契稅規則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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