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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光緒十九年布字肆千肆百叁拾號右給臺灣縣業戶楊欽崇之契尾藏品圖,第1張
光緒十九年布字肆千肆百叁拾號右給臺灣縣業戶楊欽崇之契尾藏品圖,第2張
光緒十九年布字肆千肆百叁拾號右給臺灣縣業戶楊欽崇之契尾藏品圖,第3張
光緒十九年布字肆千肆百叁拾號右給臺灣縣業戶楊欽崇之契尾

臺灣布政司

立契人:李燦葉, 楊欽崇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1893~1893

長:54 x 寬:39 (cm)

購置

登錄號:19810010005

本物件為西元1893年(光緒19年)12月布字4430號右給臺灣縣業戶楊欽崇之契尾,有2枚重疊之「福建臺灣布政使司印」,3枚「臺灣縣」印,3枚騎縫印。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李燦葉,因使用不便,別無輾轉,今將自己位於橫口庄田地賣與業戶楊欽崇為業,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290兩5錢,納稅銀8兩7錢1分5厘。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清代民人在繳納契稅時,由官方給予一份以印刷定型的文件,內容記載了業戶姓名、土地座落,黏貼於契約尾端,即為契尾,用以證明已完成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