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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大正十三年借用人蔡根土致金主曾合金圓借用證書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


大正十三年借用人蔡根土致金主曾合金圓借用證書

蔡根土

立契人:蔡根土, 曾合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大正拾參年弍月弍拾日

長:27 x 寬:40 (cm)

金圓借用證書 債權額 金壹百七拾五円也 辨濟期限 大正拾六年拾弍月末日 利息額 壹箇年金弍拾六円弍拾五戔也 利息支拂時期 每年拾弍月末日完納 擔保物件 批●帶登記濟証一通交付金主收執為炤 摘要 右記之借用係雙方當面議定前記之條約經兩相許諾該借用金確實領收足訖其母利金屆期合應備齊返還不得拖欠倘有故違任從貴殿處分不敢異議另約連帶保證人與借主連帶責成恐口無憑特立金圓借用證書壹紙付執為據 右之金額確實借用領收候也 大正拾參年弍月弍拾日 台中州南投郡南投街茄苳脚四弍壹番地 借用人 蔡根圡 仝州仝郡仝街茄

購置

登錄號:19990011133

本物件為大正13年(1924)2月20日借用人蔡根土致金主曾合金圓借用證書。內容為臺中州南投郡南投街茄苳腳421番地借用人蔡根土,于大正13年(1924)2月20日確實借用領收金額175円,清償期限至大正16年(1927)12月末日,利息額1箇年金26円25戔,利息支付時間每年12月末日完納。擔保物件:批明帶登記濟証一通,交付金主收執為炤。連帶保證人為蔡有義。物件上有「蔡根土」印記5處、「蔡有義」印記2處,左下角有代書人簡茂脩「茂脩」黑色印記1枚,共印記8處。物件右上角貼有「日本政府收入印紙3錢」印花稅3枚。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