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目等3人
立契人:胡目、胡宰、胡端木, 許尚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咸豐肆年弍月
長:55 x 寬:80 (cm)
購置
登錄號:19970010698
本物件為咸豐4年(1854)胡目等3人仝立賣盡根契(含契尾),張數為2張。戳記有15,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嘉義縣邑用印」5枚、「嘉義縣邑半截戳記」4枚、騐訖用印1枚、「騐契給單員紳騐訖□四至符」2枚、半截戳記1枚。立契人為番仔渡頭庄胡目等3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田1所、受種7分。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松仔腳,帶番租銀。胡目等人因乏銀費用別用,將此田賣給許尚。交易金額為佛銀100大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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