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朝珍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1751~1751
長:47 x 寬:48 (cm)
複製
登錄號:20030014521
本物件為西元1751年(乾隆16年)賴朝珍立賣田契,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賴朝珍。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苑裡社北势庄。賴朝珍因乏銀別創,將此水田賣給黃德俊。交易金額為價銀124兩。此約土地所在地為苑裡社,表示此筆土地與熟番有關,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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