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來泉等4人
立契人:林來泉等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光緒捌年拾貳月
長:55 x 寬:71 (cm)
購置
登錄號:20050011271
本物件為西元1882年(光緒8年)林來泉等4人仝立杜賣盡根田園契字(含契尾),張數為2張。戳記有10,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彰化縣邑用印」3枚、「彰化縣邑用印」半截戳記4枚、半截戳記1枚。立契人為林來泉等。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買過胡賓等田園4小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草湖庄桞仔溝。林來泉等因乏銀別創,將此田園賣給族親錦榮堂。交易金額為價銀291大員。林錦榮堂為霧峰林家在咸豐年間成立的公業,霧峰林家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著名人物有清代林文察,日治的林獻堂。林家之另一公業號為林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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