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生兄弟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1905~1905
長:27 x 寬:40 (cm)
立約字港西下里新庄仔庄番社三十一番戶李有生、國成、李炎兄弟。承父基業及典業,明典過林花尚及李串及吳清典等三主。自明治三十三年四月間林花尚、李串及吳清典等備銀向李有生兄弟贖回原契,李有生兄弟領受三人等契面銀計銀參百五拾四員正,係是堂堂言議定規,各人甘願。恐口無憑,今欲有憑,立約壹紙,付執存炤。 明治三十八年九月廿二日 立約字人港西下里新庄仔庄番社三十一番戶 仝 李有生 仝 李國成 仝 李炎
購置
登錄號:20070010558
本物件為西元1905年(明治38年)李有生等三人立約字,共1張,有3枚戳記,包含「李有生」1枚、「李國成」1枚、「李炎生」1枚。本契約年代為西元1905年(明治38年)9月22日,立契人為港西下里社庄仔庄番社31番李有生、李國成、李炎等3人。契約內容為1900年(明治33年)4月間林花尚、李串、吳清等3人曾典地予李氏3人,今林氏3人備銀354員欲將土地贖回。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