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獺
立契人:李獺, 李王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1824~1824
長:41 x 寬:42 (cm)
立杜賣盡根契字人北投保草鞋墩庄李獺有自己明買過北投社番埔園一叚坐落土名中埔其東西南北四至界址載在上手契內明白今因乏銀費用愿將此園出賣先盡問房親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內木柵庄族親李王觀出首承買三面議定時值價銀十八大員正其銀即日仝中交以足訖其園隨即踏界址交付買主前去掌管收租納稅永為己業日後子孫不敢異言生端諸事保此園獺明買之業以別房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亦上手來歷不明等情如有等情獺出首一力抵當不干買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欲有憑立杜賣盡根契字一紙并帶上手契一紙共二紙付執為炤 即日仝中收過賣契字內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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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號:19970010092
本物件為西元1824年(道光4年)李獺立杜賣盡根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1,為印章1枚。立契人為北投保草鞋墩庄李獺,有自己明買過北投社番埔園1叚,杜賣物所在地點坐落土名中埔。因乏銀費用,將此園出賣與內木柵庄族親李王觀,交易金額為銀18大員。此約土地為李獺買下北投社番之土地,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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