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物類 - 商業財產
金屬
清領時期
長:2.3 x 寬:2.3 x 高:0.1 (cm)
捐贈
登錄號:20080531304010
臺南市立博物館
該枚宣統通寶,由寶泉局鑄造,外圓內方,中間有方孔的設計。正面讀法由上至下、由右至左「宣統通寶」四字,背面由左至右讀為滿文「寶泉」二字。最外圍有環形邊環繞字樣,地章處則向下凹深。此幣係後仿製品,非到代真幣。
清遜帝宣統元年(西元1909年)寶泉局鑄有「宣統通寶」,重一錢,數量頗少,乃供登極大典中賞賜臣工所用。宣統2年(西元1910年)寶泉局與寶源局又鑄造重八分的「宣統通寶」小平錢,實際上只有七分重,數量較多,乃供流通之用,其文字鑄工、銅質尚稱精良。清朝沿用明朝寶泉局與寶源局鑄幣的規制,皆設於北京,又稱為「京局」,分屬戶部與工部。其中,寶泉局鑄錢供官民流通使用,寶源局鑄錢用於工部所管的各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