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紙張
清領時期
長:28 x 寬:23.5 (cm)
捐贈
登錄號:20080531864000
臺南市立博物館
臺灣布政使司簽發給安平縣田主石鼎美的丈單,立於光緒十五年(1889)八月初八日,丈單上鈐有「福建臺灣布政使司關防」之印與兩枚騎縫章。
丈單上除了業主姓名,還記錄丈報的番田號,位置在外新豐里庄的中則(等級)園地一坵,大小為:〇甲六分二厘二毫七絲二忽正,連帶賦稅。丈單為清末撫部院曾受賞頂戴花翎的臺灣第一任巡撫劉銘傳為解決當時普遍不交納稅賦的「隱田」現象而施行普查、清丈土地後發給的憑證。此丈單在典賣或絕賣時應隨契約轉交,向官府辦理產權和賦稅的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