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紙張
清領時期
長:31.5 x 寬:22 (cm)
捐贈
登錄號:20080531868000
臺南市立博物館
臺灣布政使司發給臺灣縣田主李批的丈單,立於光緒十四年(1888)四月,丈單上鈐有「福建臺灣布政使司關防」之印、兩枚騎縫章以及天的部位布满補充園地位置與大小的資料。
丈單上除了業主姓名,還記錄丈報的番田號,位置在廣儲西里王田庄的下與下下則(等級) 園地各一坵,大小為:
1. 下則園〇甲六分九厘六毫九絲六忽正
2. 下下則園〇甲一分九厘八毫七絲二忽正,連帶賦稅。
丈單為清末劉銘傳為解決當時普遍未確實登記、不交納稅賦的「隱田」現象而施行土地清丈後發給的憑證。此丈單在典賣或絕賣時應隨契約轉交,向官府辦理產權和賦稅的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