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物類 - 產業
木質
清領時期
長:7.1 x 寬:4.9 x 高:4.8 (cm)
託管
登錄號:20080520684000
臺南市立博物館
長方體的褐色印章,鑿刻掉字體周圍,突顯字體為陽刻。木製印章,偏厚,文字僅刻於一面,有留木邊框,內在一圈細框,由左至右內文為「通粵團練公 局總理鍾記」,字體為楷書。「團練」為清代時期在臺灣的民兵制度,「總理」為清朝時臺灣的鄉庄自治人員之職稱,為地區性的負責人,由該地區的人民挑選,後再讓官方承認,而此官職印章為總理之戳記,辦理團練為總理職責之一。「鍾」則為此人的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