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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明治37年6月臺中縣給黃天祿契尾第249號
登錄號:2003.007.0023的圖片(20030070023_A001.jpg)(),第1張,共2張
登錄號:2003.007.0023的圖片(20030070023_A001.jpg)(),第1張,共2張
登錄號:2003.007.0023的圖片(20030070023_A002.jpg)(),第2張,共2張
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3.007.0023

尺寸:34.1 x 27.3cm
歷史分期: 1895-1912(日本時代-明治時期)
推測年份(西元):1901~1904
年代描述:明治34年6月至明治37年6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政府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黃天祿
製造地:苗栗縣通霄鎮平元里
關鍵詞:契尾、黃天祿、張三元、陳媽亮、苗栗二堡北勢庄、完單、苗栗縣通霄鎮平元里、黃金萬順號
文物描述:1. 本件含「明治37年6月臺中縣給黃天祿契尾第249號」與「張三元給黃天祿完單」兩份單據。從內容判斷,推測兩者並無直接關係,但黃天祿皆為主要關係人。

2.「明治37年6月臺中縣給黃天祿契尾第249號」為光緒26年陳媽亮賣給黃天祿(苗栗二堡北勢庄21番戶黃金萬順號繼承人)於北勢庄的一間茅屋與一所地基,賣價35圓,稅金1圓5錢,黃天祿於明治37年取得臺中縣發予的契尾。契尾依日本官方印製之表格填寫,上面載明契尾番號、日期、買賣者姓名與居住地址、價錢、稅金等,並印有官印「臺中縣苗栗辦務署印」二枚、「臺中縣印」一枚;右上角則有「藤井」字樣的小戳記。

3.「張三元給黃天祿完單」為佃戶黃天祿於明治34年6月繳納糧谷四斗給收租人張三元後的完單(收據)。

4. 原文收錄如下:
契尾(大日本帝國政府)
契尾番號:第二四九號
契約年月日:光緒拾六年拾月
種目:買受
賣渡人(印記)住所氏名:苗栗二堡北勢庄貳拾九番戶陳媽亮
買受人(印記)住所氏名:苗栗二堡北勢庄貳拾壹番戶黃金萬順號相續人黃天祿
事項:
位置:苗栗二堡北勢庄
目的物:一茅屋壹棟深六丈周六丈、一地基壹所東西拾貳丈南北貳拾丈
金額:參拾五圓也
稅金:壹圓五錢也
明治三十年律令第四號契稅規則ニ由リ此契尾ヲ授與ス
明治三十四年六月二十九日台中縣(印記)
譯文
右遵照明治三十年律令第四號契稅章程授執契尾為照

參考資料: 臺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2013。臺灣日治時期戶口調查簿大解析。頁:13。臺北: 臺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
編目者:實習生董怡彣
編目日期:201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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