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號:2004.028.5336
尺寸:15.9 x 37.1cm
歷史分期:1945-(二戰後)
類別一:器物類,商業財產,廣告與商標
創作者/製造者:不詳
製造地:不詳
關鍵詞:告示、警告
文物描述:1.本物件為檢舉未稅洋菸酒宣導牌,為紙質,為酒瓶形狀,正反兩面瓶口與瓶身處皆為紅色,瓶頸皆為白色,瓶身處皆有黃色方形色塊,正面瓶頸有「未稅洋菸酒,請勿携入本店」紅色字樣,瓶身有「檢舉私(洋)菸酒可獲重獎並為您保密」紅色字樣,瓶底有「檢舉電話」、「台北5514804 台中222031 台南224176 高雄554039」、「及其他各地公賣局均受理檢舉」白色字樣;反面瓶頸有「本店不賣未稅洋菸酒」紅色字樣,瓶身有「私菸私酒危害健康 未稅洋菸酒假貨多」、「請向 各地公賣分局檢舉」紅色字樣,瓶底有「檢舉電話」、「台北5514804 台中222031 台南224176 高雄554039」、「及其他各地公賣局均受理檢舉」白色字樣,宣導牌上方有1個孔洞,並有1條繩條穿過。
2.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前身為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局址竣工於大正11年(1922),建築格式為後文藝復興時期,臺灣的專賣制度始於明治30年(1897)鴉片專賣,至昭和20年(1945)為止,專賣品共計有鴉片、食鹽、樟腦、香菸、酒類、火柴、度量衡等10項,戰後改組為「臺灣省專賣局」,繼續實行專賣制度,後因業務範圍縮小,民國36年(1947)改組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至民國57年(1968)樟腦專賣業務終止,公賣局僅保留菸、酒2項之專賣業務,現今則解除專賣制度改為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參考資料:1.高德瑋,2013。日治時期臺灣的火柴專賣。南投: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2.顏清梅,2006。二二八事件前的台灣省專賣局(1945-1947)-以《民報》為中心的觀察,台灣文獻,57(4):383-412。
3.范雅鈞,2007。戰後初期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的制度沿革與財政貢獻,檔案,6(4):34-49。
4.專賣局,臺灣大百科全書,http://nrch.culture.tw/twpedia.aspx?id=7820(瀏覽日期:2019/05/13)。
編目者:委託編目-社團法人臺灣歷史學會B
編目日期:2020/01/14
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