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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許順立創作之油畫《審判》
無法提供圖檔
作者:許順立
文物分類:藝術類\油畫
主題類別:書畫
材質:畫布
尺寸:97 x 130 x 2.5cm
重量:4.2kg
文物描述:1.本件為二二八事件受難者林界之女林黎彩捐贈許順立之油畫創作《審判》。

2.二二八事件發生之際,苓雅區區長林界等人與高雄市長於3月6日上午一起到壽山要塞司令部談判,要求彭孟緝約束軍人,勿再對百姓開槍。3月6日下午,彭孟緝派出要塞軍隊進攻高雄市政府等各地。林界與其他和談判代表,一同被關在市府二樓,後來被送到高雄要塞監禁。台灣南部防衛司令部(司令為彭孟緝)處死林界的理由為「暴徒首犯林界聚集流氓,非法組織保安隊,劫奪焚殺,擾亂治安,提出不法條件,脅迫繳械」,與彰化人陳顯光以「共產暴徒陳顯光,鼓動學生,參加暴動,率眾圍攻火車站」為由,一併於1947年3月21日在高雄要塞司令部被槍決。

館藏編號:20190030002

典藏單位:國家人權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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