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分類:動物學\哺乳類
年代:1965迄今
尺寸:長:14.5 x 寬:15.1 x 高:37.9cm
重量:2870g
取得方式:沒入
關鍵字:犀牛角、犀牛、走私、野生動物
藏品描述:本文物為犀牛角(白)。呈圓錐體,內部前實後空,自底部向上漸細,彎曲呈半月形。表面顏色呈現不均勻黃黑色,外側靠近底部有一圈剛毛。底部貼有一張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標籤貼紙「中華民國野生動物產製品註記 63000-00000233 R.O.C. Wildlife Product Register」。民國82年(1993年)9月17日臺北關稅局查緝相關人員,根據入境旅客X光檢查儀,檢查由香港來臺之不丹旅客,透過螢幕判斷後自其托運行李內查獲犀牛角22支,此為其中的一支。
犀牛角為哺乳類犀科動物犀牛的獸角,生長在犀牛頭部鼻樑至雙眼中間的位置,有單角與雙角之分,主要成分為角蛋白(Keratin),與人類指甲相近。在亞洲地區具有很高的經濟價值,除了被製作成各種象徵社會階層的器物外,也大量地被中國大陸、臺灣、韓國等國家用於傳統中藥材料。
臺灣於民國78年(1989年)6月23日訂定野生動物保護法,以保育野生動物、維護生態之平衡為目的,並依據該法第23條「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之屍體、骨、角、牙、皮、毛、卵、器官及其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之許可,不得進口、出口或買賣。」開始依法查緝。
在亞洲經濟起飛與國際貿易成長的背景下,為供應大量的需求導致盜獵案件飆升,全世界的犀牛數量快速銳減,並被列為瀕臨絕種生物。1973年3月3日於美國華盛頓簽署的《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 CITES),亦稱《華盛頓公約》,以國際合作的方式管制野生動植物的國際貿易為宗旨,自1975年7月1日開始執行。締約對象包含了主權國家、地區性政府與團體,是目前締約數量最多的國際公約。臺灣雖非公約會員國,但為維護國際商業貿易權益,仍配合遵循公約規範。
登錄號:2021206071
典藏單位:海關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