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手稿
主題類別:信札
材質:紙質
年代:1989
尺寸:長:17.7 x 寬:25 x 高:0.021cm
重量:0.005kg
取得方式:捐贈
文物描述:1.魏廷朝1989年4月25日寄給張慶惠的書信,包含信封及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慶:文老先生搬來一週,情況大轉。廚房大掃除,買強力清洗液擦亮除油烟機,鍋、瓶、罐一律收入櫃架,窗邊只放糖、鹽和塑膠花。廁所也放塑膠花,擺在沖水龍頭下面。他明天赴美,我可以鬆一口氣(九天)。崔君抽烟又關窗,文老不抽烟而愛開窗,這倒是一大改進。每天跑十七、八分鐘,體力還沒有完全恢復。改洗溫水澡,洗完後,再用冷水沖一陣,提提精神。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
館藏編號:20230010443
典藏單位:國家人權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