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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稅務司書函

文書檔案

紙質

1949年

6.6g

移撥

登錄號:2021409227

海關、總稅務司、上海、新疆、天津條約

本文物為新疆關稅務司公署寄往上海海關總稅務司署副總稅務司之書函,包含信封1只及信紙1張。
信封為中式直式信封,以毛筆墨色書寫收件地址「上海 (23) 常德路四二一号 海關總稅務司署」,收件人「副總稅務司 鈞啟」,寄件人處印「通化新疆關稅務司公署緘」,旁邊有以毛筆小字書寫「卅八軍第一季特別辦公費季報表」。
信紙為單面,以打字機打字,內容為英文。此信件為新疆海關1949年第1季(3月)總署、副署和分署的收支平衡表,從表上可見1949年第1季總署、喀什副署、葉城分關和哈密分關的收益、支出和結餘等內容。
海關總稅務司署為晚清管理全國海關關税及海關行政事務的機構。依據咸豐8年(1858年) 簽訂的《天津條約》,於咸豐11年設立於上海,後於同治4年(1865年)8月遷至北京。總稅務司署名義上隸屬於總理衙門或外務部,但實際上均由洋人充任,組織下設五科三處,其中上海設置「造冊處」,負責編制、印刷、統計及供應紙張、賬冊、文具,彙整海關相關事務收支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