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9年3月17日)
作者:呂國民
主題類別:信札
材質:紙質
年代:1969
尺寸:長:17.9 x 寬:24 x 高:0.006 (cm)
重量:0.0021kg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來源:呂洪淑女、呂錦芬
登錄號:20110010403
藏品描述: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69年3月17日),內容如下:
淑女:我已接到傳票,四月一日(星期二)要開審理庭,你可和律師連絡。我自己問心無愧,一定能得到洗雪,亦相信,法官必能秉公審理。祝 好運 夫國民敬上 三月十七日。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