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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Col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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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


書法藏品圖,第1張
書法

作者:劉辰旦

主題類別:書畫

材質:紙質

年代:1971~1976

尺寸:長:35 x 寬:26.8 x 高:0.1 (cm)

取得方式:捐贈

登錄號:20180010011-086

藏品描述:1.本件為劉辰旦前輩於獄中繪製之書法,內容為《石濤世界》跋的第二頁。
畫作上之款識:則非石濤莫屬。沈洲、雪個之作品先後所臨,唯此集暫入佳境,尤以黃山八勝自感稍得其筆意,恨使用之禿筆劣紙惡墨限制作品之品質甚巨。書法則臨大千書畫冊月餘,未知得其筆意否。
本跋手稿寫成於甲寅年七月廿六日時,在國民黨軍法大牢當時被判十五年徒刑。余強烈上訴坐於牢中無所事事,唯一能殺時間與自娛者,莫非畫畫寫字最為經濟實惠,又不加重家屬之經濟負擔。而所得快意非筆墨所能形容,時至今日予仍保持書畫之習慣,歷十餘年不曾間斷。或曰賽翁失馬耶。一九八七年秋整理舊作重書於高雄在芙山房。六大山人。辰旦書。
欽印:右:吉祥。左:在芙山房。劉辰旦。
劉辰旦前輩遭囚禁於景美看守所時開始習畫,其「六大山人」的字號脫胎於清代畫家「八大山人」朱耷,由於被關押在六號押房,自嘲在獄中只有上下、四方六片壁,天地中唯其最大,因而自號「六大山人」。
參考資料:劉辰旦前輩第十四次口述訪談紀錄,2024年4月24日。
詮釋者:謝濬澤

2.劉辰旦(1937-),臺灣臺南人。1971年因涉「彭明敏案」、「臺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李敖案」被捕,時任水泥公司屏東營業所管理員;被捕後拘禁於警備總司令部保安總處地下室及六張犁看守所進行偵訊長達近一年。1972年移送景美軍法處看守所,判決結果處以15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間因美術老師婉拒函授,決意自學繪畫及書法。每日早晚以牢房廁所門板為桌,開始獄中書畫生涯。獄中囚禁於六號牢房,在狹小的方形牢獄中,房內六個面構築出一塊個人場域,乃自稱「六大山人」。1975年經上訴及國際特赦組織關切,覆判結果為有期徒刑8年6個月,減刑為有期徒刑5年8個月,1976年刑滿出獄。

參考資料:
1.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移交檔案詮釋資料建置計畫》,新北:國家人權博物館委託計畫期末成果報告,2019。
2.劉辰旦,《黑牢中的神遊世界:劉辰旦獄中畫作圖錄》,新北市: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