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定致曹羅喜信件(1999年4月7日)
作者:李奕定
主題類別:信札
材質:紙質
年代:1999
尺寸:長:21.5 x 寬:28 x 高:0.038 (cm)
重量:0.01kg
藏品描述:李奕定致曹羅喜信件(1999年4月7日),信封為李獻文致曹羅喜,部分內容如下:
羅喜嫂嫂:口述受刑經過寫好了,一份給開弟,(再自己手抄一份,底稿留下來)一份請另一小妹抄寫寄給曹乙集的家屬。「刑」是受同樣的「刑」,但字體應有所分別,以表示是兩家,希特別注意,此外應注意的是:1. 受裁判者(為曹開)的全戶戶籍謄本一份,已死亡的除戶戶籍謄本一份,去區公所領取,以上共兩份(曹乙集也一樣)。2. 申請人的順位,嫂嫂當然是第一位,其餘依照女兒的順序排列。3. 用郵政掛號,把文件寄到(100)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11號九樓——戒嚴時期補償基金會收就可。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來源:曹羅喜
登錄號:202000100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