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楨撰〈桃園縣立內壢國民中學活動中心落成記〉(1981年8月)
作者:張玉楨
主題類別:手稿
材質:紙質
年代:1981
尺寸:長:38.7 x 寬:27 x 高:0.032 (cm)
重量:0.025kg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來源:魏新奇、魏筠
登錄號:20240030008
藏品描述:1.張玉楨撰〈桃園縣立內壢國民中學活動中心落成記〉(1981年8月),部分內容如下:
雄偉壯麗美輪美奐的教育活動中心大廈落成,誠屬可喜可賀大事。玉楨何敢居功。但無可否認已獻出全盤心力。此耗資千萬龐然鉅構,對本校教育無論德智體群美,皆將有莫大裨益,此余之所以由衷慰藉焉。大廈占地陸伯捌拾玖坪,頂高三丈餘,巍峨矗立,碩大宏濶,遙相眺望,儼若乙座城樓堡壘。中央為寬敞廳堂,可行各種競技賽事。前端為中正台,好作集會司令與歌舞戲劇演出。另一端二樓有播映設施,便於播音放映電影。兩側與後方皆為座位看臺。故凡一切大小型集會,未有不宜藉此舉行。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