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明敏之友會「魏廷朝工作室・張慶惠服務處成立」第一次籌備會議紀錄(1994年8月5日)
作者:彭明敏之友會
主題類別:其他
材質:紙質
年代:1994
尺寸:長:21 x 寬:29.7 x 高:0.02 (cm)
重量:0.01kg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來源:魏新奇、魏筠
登錄號:20240030019
藏品描述:1.彭明敏之友會「魏廷朝工作室・張慶惠服務處成立」第一次籌備會議紀錄(1994年8月5日),部分內容如下:
一、主席報告:(國大代表張慶惠)感激各位好朋友參與會議,我自當選以來,楊梅服務處是寄在張廖簡服務處裏頭,平鎮服務處是設在平鎮市黨部,一直尚未有屬於自己的服務處。大哥為民主奮鬥自二十九歲就坐牢,時逢自救宣言滿三十週年,因此配合彭教授辦公室辦活動且成立辦公室,大哥是要成立工作室,我是要成立服務處,這工作室是大家的工作室,服務處是大家的服務處。謝謝大家來參加會議!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